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寿险公司保费收入普遍下降60%70%,是新会计准则的“锅”吗?

时间:03-21 来源: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:99

寿险公司保费收入普遍下降60%70%,是新会计准则的“锅”吗?

中国版的IFRS9、IFRS17财务准则已经在2023年1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了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、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,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;其他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。目前国内上市的保险公司均符合执行要求,已有部分险企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了,中国平安从2018年开始就提前执行了中国版IFRS9准则。这是和国际最新会计准则接轨的重要里程碑事件。不过,根据银保监会测算。在新会计准则之下,寿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居然下降了60%-70%之多,这是怎么回事呢?一、为什么要执行新会计准则?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(IASB)在2014年发布了IFRS9最终版本,即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——金融工具》;在2017年5月又发布了IFRS17,即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——保险合同》国际上之所以要执行新会计准则,和2008年金融危机有不小的关系。在08年金融危机爆发前,金融工具会计计量准则用的是IAS39。该准则下,金融工具会计分类和计量方式复杂、主观性强,利润管理操作空间大。因此,金融业需要有更为客观的资产分类标准、更为谨慎的资产计提要求,更为真实地反映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,减少保险公司通过会计处理修饰利润的空间。金融危机爆发后,IASB在2009年发布了IFRS9准则,2014年正式完成修订。发布IFRS17的目的主要是提升保险公司财报的横向可比性与盈利透明性。原IFRS4准则下,保险公司很难进行跨区域或行业间比较,且寿险企业当期利润受到精算假设影响较为显著,与保险公司盈利模式不完全相符,难以通过报表直接观察保司真实经营情况。IFRS17建立了一个一致的会计框架,通过重新厘定保险公司收入确认方法、调整报表格式等手段,提高保险公司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和可读性。我国财政部在2017年3月修订并发布了三个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,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IFRS9的并轨;又在2020年12月发布了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5 号——保险合同》,实现了与IFRS17的并轨。执行时间前面已经提到了,都是今年1月1日。国内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演变进程二、对保险公司财务报表有什么影响先给结论:IFRS9准则主要影响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的分类与减值,可能会导致利润波动加剧,但是对于报表格式并没有影响。IFRS17对保险公司财务报表列示格式进行了大幅调整,改变了保险公司合同服务收入的确认标准,修改了通用模型下合同负债的计量方式,引入了浮动收费法VFA,并且大幅度调整了保险公司财务报表的列示方法。IFRS9与IFRS17主要变化内容及影响1、IFRS9对利润表影响大IFRS9简化了分类与计量模型,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分类由“四类”调整为“三类”:分别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(AC)、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(FVOCI)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(FVPL)。根据这一分类方法,债券资产的会计分类变化不大,基金投资只能划分为FVPL类资产,而股票资产可以选择划分为FVPL或FVOCI。不过,保险公司指定为FVOCI的权益工具是不可撤销的,且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浮盈(浮亏)不能回到损益表,只有股息分红等可以计入投资收益。因此,保险公司不会轻易使用FVOCI指定工具,原分类中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FS类股票大部分还是会划分到FVPL,这将引发市场公允价值大变动,进一步导致公司利润表大幅波动。IFRS9关于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规定的变化此外,IFSR9准则在金融资产减值计提方面,从原来的“已发生损失法”变更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(ECL),无论金融资产信用状况如何,都需要确认减值准备。这将导致减值准备计提范围变大、计提时间提前、计提金额增加,也将增加利润的波动性。2、IFRS17对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都有影响IFRS17对利润表有三个主要影响:(1) 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中剔除了投资成分,并且对长期险保费收入通过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,与其他行业可比性增强。(2) 保险公司财报分别核算了保险服务业绩和投资业绩,利润贡献更为清晰,较以往更好地反映承保与投资的利润贡献。(3) 保险服务收入需对细项构成进行明确列示,比如预期赔付、预期维持费用等项目,通过和实际赔付和实际维持费用对比,可以帮助我们观察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和预期的偏差情况。IFRS17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IFRS17对资产负债表也有三个主要变化:(1) 原资产和负债中的责任准备金项目取消,划归入原保险及再保险的“保险合同资产”与“保险合同负债”。(2) 原万能险账户内负债对应的“保户储金及投资款”科目,投连险账户内资产和负债对应的“独立账户资产”和“独立账户负债”科目取消,统一纳入新准则下新增的报表项目进行列报(3) 在资产负债表设立单独的“保户质押贷款”科目取消,和保险业务视为一体,一并纳入资产或负债。保单负债现金流的组成部分被转移至现金流量表。IFRS17准则下资产负债表的变化三、为什么保费收入降低60%-70%之所以会有这么大的降幅,和IFRS17准则造成利润表的科目变化有关。原准则中的“已赚保费”科目变更为“保险服务收入”。由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就是收保费,赚取和理赔款之间的差价以及投资收益,因此保险公司营业收入中绝大部分来自“已赚保费”。当前情况是,“已赚保费”除了保障型保险保费收入以外,还包含了具有投资属性的储蓄类保险的保费收入,而且比例还不低。储蓄类保险具有到期“返本付息”义务,把这部分保费都算作保险公司的收入其实并不十分恰当。储蓄类保险具有到期“返本付息”义务IFRS17就要求对保险合同中不同成分进行拆分,必须拆出投资成分:(1) 保险合同服务部分适用IFRS17准则,计入保险服务收入。(2) 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,以及符合分拆条件的嵌入衍生工具,适用金融工具准则,不计入保险服务收入。(3) 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非保险合同服务的承诺,适用收入准则,不计入保险服务收入。(4) 不可明确的投资成分,适用IFRS17准则,但不计入保险服务收入。按照这一标准,所有消费型保险、定期寿险、终身寿险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和养老年金保险无需分拆;所有返还型保险合同,比如两全保险、退休前就开始返还的年金保险等则需要分拆;财险公司的产品不涉及储蓄成分,不需要分拆。IFRS17准则下保险合同的分拆由于IFRS17准则要求保险服务收入剔除保单中的投资成分,储蓄类保险有相当比例的保费不再计入保险服务收入,这就是导致寿险公司营收规模大幅下滑的原因所在。在“2018年中国保险财会论坛”上,就已经公布了银保监会财会部和财政部会计司对上市保险公司IFRS17的测试结果,显示寿险公司保费收入普遍降幅在60%-70%。产险公司由于产品不包含投资成分,几乎不会受到影响。不过,保费收入下降60%-70%只是体现在财务报表的利润表科目上,减少的部分只是不计入保险服务收入科目了,并不是真消失了。但分拆投资部分后,原先保费收入的“泡沫”就被挤掉了,更加真实反映出寿险公司的保险服务收入,倒逼保司用心做好保险保障,对消费者来说是件好事情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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